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是省级工业园区,享受省级开发区一切优惠政策。 一是税收奖励政策。开发区新办的工业、商业、服务企业,自企业登记注册日起,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5年内由开发区财政100%返还给企业;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,聘任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工资收入所缴的个人所得税,由开发区财政返还给本人所在的企业;开发区新办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,年实缴增值税100万以上、营业税5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按区级留成部分的20%由开区财政返还给企业。 二是土地使用政策。开发区的土地按投资者入区时间、产业规模,采取一事一议、特事特办的宽松政策。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、年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办理征地,免收土地出让金20年,其它土地征用费区属部分全部免收;开发区新创办企业用地也可采取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,股金每亩每年500~900元(按不同地段和土地性质以与农民协商为准),期限30~50年;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年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,采取农民入股方式占用的土地,应交付农民的股金,开发区承担50%。其它占地费用区属部分全部免收,应上缴省级的费用,由开发区财政负责支付(开发区支付方式为企业上缴税金后,由开发区财政逐年反还给企业)。 三是行政事业收费政策。开发区对入区的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实行零收费制。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,建设期间免收投资者全部基本建设政策性收费;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,企业从投产之日起,5年内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,投资注册500万元以上的建筑、开发企业入区后,在开发区内开发建设的,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市收费标准的50%收取。 此外,市政府明确提出,一切从实际出发,特殊情况还可能以特殊研究、特殊办理。
